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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筑巢引凤” 新乡中院“牵手”武汉大学协同创新卓越法律人培育新高地

来源:大河报·豫视频 发布时间:2023-04-17 10:28:07


【资料图】

4月14日下午,新乡中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“教学实践基地”揭牌仪式。新乡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王静及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阎紫梅,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陈超等出席仪式,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、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胡伟,法学院党委委员、法律史教研室主任、博士生导师柳正权,法学院党政办主任王浩等出席仪式。

近年来,新乡中院多举措练就培育人才“真功夫”,致力于打造结构优化、业务精良的高素质、专业化、创新型法院队伍,强化法治人才提能培养,逐步完善升级“卓越法律人”培育计划,在教学、学术、司法实践等方面与高校共建平台、深度联动,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育模式,逐渐形成了在豫北地区以新乡中院为“圆点”,辐射至河南乃至全国各地高校的卓越法律人培育共同体,与武汉大学共建教学实践基地,是卓越法律人培育这幅“拼图”获得的“关键一块”。

同时,坚持“走出去”+“请进来”工作理念,依据各所高校自身特点,依托《卓越法律人培育计划》这一蓝本,发挥法院和法律院系的资源优势,为法学生提供实操“练兵场”,为高校“量身打造”院校共建合作机制,多维度积蓄法治人才“活水”,构建由法学名家与优秀法官共同引领的“强磁场”,培养用得上、用得好、留得住的卓越法治人才,同时在院校联动、人员交流、调研课题、学术论文等方面实现更深层次合作,为全省法院提供可复制、可推广的“新乡样本”。

王静表示,武汉大学法学院特色鲜明,具有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,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,师资力量雄厚,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。2019年以来,新乡中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持续开展交流合作,此次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,是充分发挥双方优势,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高度融合、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、司法审判与实践教学无缝对接的重要方式,必将开启双方友好交流合作的新局面。院校双方将以这次揭牌仪式为契机,继续在更多领域开展更高层次的合作,实现法治实践和法学教育的深度衔接,实现双方友好合作的进一步迭代和升华,浇灌出更多院校合作的硕果。

柳正权教授回顾了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新乡中院长期愉快的合作历程,指出基于地缘关系和工作延续,双方在案例研究、学术研讨等方面,一直有着较为紧密的合作。此次开展战略合作,既是双方合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实践,也可以为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提供有力的学术理论支持,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共享理念的务实举措,也是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与司法实践资源有机融合的有效途径,必将对推动双方工作和深化法治建设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。下一步,双方要加强交流,丰富形式,拓宽平台,全面深化院校战略合作,共同为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。

胡伟表示,新乡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,在司法实务工作中通过严惩刑事犯罪维护安全稳定、推进源头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、加强府院联动提升治理效能,在司法服务工作中注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、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落细,以高质量的司法工作有力保障了新乡高质量发展。

此次新乡中院与武汉大学共同打造教学实践基地,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思路,院校携手突破壁垒,实现优势资源整合,全力打造卓越法律人才“孵化器”、课题调研成果“转化器”、协同发展“助推器”,为构建和完善体系性的法治人才培育“联盟”扎牢基础,以“人才引擎”驱动法治新乡建设行稳致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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